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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员工离淮回淮报备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03日  点击:[]

各部门、单位:

针对近期国内局部地区疫情出现反弹情况,切实保障每一位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做好教职员工离淮回淮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1.所有教职员工严控离淮出行,确需离淮的教职员工,离淮前,必须向部门、单位请假,并报人事处备案,须经校疫情防控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离淮;中层干部离淮须经校疫情防控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再报中层干部请假系统审批,未经主要校领导批准,不得离淮。教职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前往国(境)外和境内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情况,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前往。

2.所有离淮的教职员工回淮后须及时向人事处报备。其中,从设区市全域低风险地区回淮的,须持回淮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申请返校,待批准后返校;从中高风险地区设区市的低风险地区回淮的,须居家健康观察7天,并提供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健康监测期满后可申请返校,待批准后返校;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淮的,须落实14天集中隔离及其后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可申请返校,待批准后返校。

3.全体教职员工要发挥主人翁意识,积极参加疫苗接种,密切配合学校整体防疫工作,每日12点前自觉主动、及时准确地在“企业微信”平台进行健康信息填报。友情提醒:要向共同生活的亲属宣传好疫苗接种工作,健康信息及时填报。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