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苏教贷〔2007〕5号)和《关于印发<2015>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5〕7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就淮阴工学院开展2015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宣传国家贷款政策和广泛动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各班级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内容和办理程序,宣传助学贷款的“信用担保”特征,告知如何还款等相关程序,帮助学生熟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方法,并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个人诚信信用。
二、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贫困生建档)的江苏省籍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申请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且必须为整数。贷款仅限用于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拟申请贷款的学生需填写《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还是用去年的采集表)并于5月8日前交班主任(或者辅导员)汇总。另,从今年开始,对于有续贷需求的毕业生,在离校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
2、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贫困生建档)的外省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和去年相同,学校给予出具相关证明。
3、各班级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并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消费情况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将材料送交本学院审核。
三、学院审核
今年学校不具体分配给各二级学院的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和贷款名额,对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时要实事求是,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也要本着“应贷尽贷”的原则。
四、核对录入系统
各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组织人员将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各二级学院于5月22日前完成录入上传工作。录入后用系统导出功能导出EXCEL表格并组织学生进行核对,重点核对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专业、家庭住址、共同借款人等在录入系统中带“*”的信息,并对有误信息在系统中及时更改并于5月27日前提交学校审核。
五、审核上报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通过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通过,返回各二级学院修改,全部审核符合条件后经系统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六、发放贷款证明
报送信息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由各二级学院通过系统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并送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然后再分发给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发给申请贷款学生。外省的同学可以根据各省需要到学生处开具证明。
七、到生源地办理手续并确认贷款数额
申请贷款学生凭贷款证明、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生源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确认手续。具体办理时间请学生留意当地相关通知通告。
学院加强宣传,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申请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查、认定及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应贷尽贷”决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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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7日